
考古必须报批 无许可即违法
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无论出于科研、基建配合还是个人兴趣,任何未经批准的地下或水下探掘行为,均属非法。报批流程需提交发掘计划、学术目标、保护方案及团队资质,由省级文物部门初审后,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最终审批。
资质是门槛 无证不得入场
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
严禁私自发掘 全民守护红线
地下埋藏和水下遗存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此禁令涵盖:农民建房挖出青铜器不得擅自处理、渔民捞获古瓷不得私藏交易、摄影爱好者“寻宝”探掘遗址不得动土。发现文物,应原地保护、立即报告——这是法律义务,更是文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