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10月11日,山西省公安厅向社会发布信息,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联合发布通告,全面收缴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管制刀具及烟花爆竹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
通告明确,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持有、私藏;严禁携带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通过互联网传播涉枪涉爆涉刀信息;严禁制造、销售仿真枪。凡有上述行为的,须立即停止并投案自首,上交非法物品。今年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主动交出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不交出的,从严惩处。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被抢、被盗或丢失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公民发现遗弃的上述物品,应立即报告。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涉刀线索,举报有功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及安全。举报电话: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