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落地,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守好电动自行车“销售关”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11-04 10:29:02

电动自行车管理涉及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多个环节。市场监管部门守住的这一“销售关”,是整个链条的起点,也是消费者安全出行的第一道防线。随着《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9月15日正式施行,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专项整治,聚焦非法改装、非标车辆销售等突出问题,守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的“销售关”。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铺481家次,发现非法改装行为5起,下架旧标二手车100余辆,张贴警示函400余份。

紧盯非法改装重点

此次整治中,执法人员重点核查电动自行车整车、蓄电池、充电器的3C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和车辆一致性证书,严禁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CCC认证的非标车辆。

从检查情况看,非法改装主要集中在电池改装、限速解除、整车质量超标等方面。这几类问题,恰恰是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最突出的环节:电池不合规,容易引发起火;限速被解除,刹车距离和操控稳定性都会打折扣;整车质量超标,同样会影响制动效果和行驶稳定性。更值得警惕的是,这些改装行为不仅威胁车主自身安全,也给公共秩序和他人带来风险。车速过快、制动失灵的改装车,一旦上路,对行人、老人、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安全构成更大威胁。


市局执法人员与驻局纪检组开展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车账同查

整治中,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检查,重点核查销售门店的整车认证、电池合规等情况。驻局纪检组同步参与检查,对发现的销售不合格充电器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置。除了查“车”,执法人员还逐一检查销售门店的进销货台账和进货票据,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到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原平市局与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下架、整改、警示



检查中发现的旧标二手车,已责令下架,从流通环节减少不合规车辆进入消费者手中的可能。与此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向经营者发放、张贴警示函,明确告知违法销售的法律后果,督促经营者守住安全底线。对已下架的车辆,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跟踪检查,防止不合规车辆通过其他渠道再次流入市场。


定襄县局执法人员开展新规宣贯

新规划出的销售红线

《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施行,让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管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条例明确规定,禁止销售拼装或违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解防篡改设计,改装电动机、控制器、蓄电池;不得拆除或改动限速装置;不得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控制器、蓄电池。这意味着,过去一些门店“打擦边球”的做法,如今有了明确的处罚依据。

选购合规车辆,认准这几点

对消费者来说,新规施行后,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也有了更清晰的判断标准:认准CCC认证标志,核对产品合格证与车辆实际参数是否一致,拒绝购买与合格证信息不符的产品。


记者: 赵德伟
编辑: 郝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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