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10月20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注意到,全国多地宣布将从今秋起试行中小学“春秋假”。不少地区将秋假安排在11月,为期3天,若与周末衔接,中小学生可迎来5天“小长假”,引发广泛关注。
今年9月,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扩大服务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鼓励探索中小学春秋假制度,各地积极响应。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根据各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综合整理,广东佛山市明确,2025—2026学年秋假安排在11月12日至14日,共3天;春假安排在“五一”假期前后,共2天。市教育局已发布通知,将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春秋假试点。

湖北恩施州规定,春假和秋假时长均不少于1周,原则上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衔接。其下辖利川市明确,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放春假,时间为4月7日至8日,与清明节假期相连。当地教育局要求,各校应遵循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中综合实践活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及本地实际,制定春假期间的综合实践活动计划。
江苏省出台文件,鼓励有条件地区将“五一”前3个工作日、国庆前3个工作日分别设为中小学春假和秋假。
浙江省成为全国首个在全省范围推动实施春秋假制度的省份。全省11个设区市均已出台相关政策。其中,宁波春秋假各3天,可与节假日、双休日衔接,学校可安排1天用于组织春秋游、运动会或劳动周等活动;嘉兴市南湖区明确2025年秋假时间为11月12日至14日,与11月15日、16日双休日相连,形成5天假期。
此外,广州市教育局在《2025—2026学年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历》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区结合实际探索设置春秋假,支持各区、各学段因地制宜推进。
随着多地试点推进,中小学春秋假有望逐步走向常态化,进一步丰富学生的实践机会与家庭出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