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3月23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北京八达岭长城上,有两名女子在长城墙体上刻字留念,其中一人刻字,另一人在旁拍摄。3月24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致电八达岭长城游客服务中心获悉,此事已于当日被其他游客举报,经核实情况属实,景区工作人员已找到涉事两名女子,并将其移交派出所处理,后续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视频画面显示,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红色长裤的中年女子在八达岭长城墙体上用力刻字,其同伴——一名身穿彩色条纹上衣、黑色长裤的中年女子则在一旁用手机拍摄,疑似记录刻字过程。事后,长城城砖上清晰可见“张丽、蕊霞姐妹留念”字样。

据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通报,3月23日13时许,有游客在八达岭长城北八楼至北九楼之间的城砖上刻划姓名等字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延庆警方对刻字人员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八达岭长城刻字属于故意损坏名胜古迹的行为,违反《长城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依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八达岭长城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受法律严格保护。此次涉事二人除接受行政处罚外,还需依法承担对长城墙体造成损害的修复、清理等民事赔偿责任。
事实上,此类不文明行为并非首次发生。今年3月2日,一名游客在长城城砖上刻下“河南曹通”字样,相关视频引发广泛关注。据“文明延庆”去年8月发布的信息,景区电子屏曾滚动曝光5名于5月在长城刻划的游客,上述人员均被公安机关处以5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0元。
北京延庆警方再次提醒:八达岭长城是世界文化遗产,游览时请自觉遵守相关保护规定,严禁在城砖、墙体等任何部位刻字、涂画。对故意损毁文物古迹的行为,警方将依法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