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嘎山保护区通报多起违规进山险情 明确非法穿越法律责任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11-06 15:32:20

山西晚报·山河+讯 11月6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四川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获悉,该中心官方公众号已于11月4日发布公告,通报近期保护区周边连续发生的多起未经审批私自进山险情,明确严禁非法穿越,并列出违法开展户外活动的法律责任。


此前,10月26日,勒多曼因区域4人违规登山发生滑坠,2人遇难,遇难者遗体于10月31日凌晨抵达康定,移交家属。山西晚报·山河+客户端11月1日曾刊发《4人绕卡点私自进山攀登勒多曼因峰,2人滑坠死亡!遇难者遗体已移交家属》进行报道。




公开资料显示,勒多曼因峰海拔6112米,为贡嘎山北卫峰,地处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榆林街道老榆林村日乌且沟一带,处于四川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控范围内。针对保护区内进山线路,康定市此前曾多次发布禁令,将子梅垭口、冷嘎措、金银山、勒多曼因等划入封山区域,严禁外来人员进山。


该中心官方公众号11月4日发布的公告介绍,近期保护区周边连续发生多起未经审批私自进山的违规险情,教训惨痛:


2026年10月26日,勒多曼因区域(核心保护区)4人登山发生滑坠,2人遇难。同行人员绕过进山卡点,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擅自进入该区域违规登山。


2026年“五一”期间,中山峰冰塔林区域(核心保护区)1人因高原反应、失温遇难。同行人员绕过卡点,未办理审批手续,私自进入保护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


2026年1月24日,黑海子区域1人徒步穿越失联超30小时,依靠冰雪、树叶和花勉强维持身体机能,经90余人的搜救队伍连续搜寻3天2夜后获救,该人员被依法处罚并自行承担高额救援费用。


公告指出,上述人员均系非法进入贡嘎山保护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缺乏安全保障,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公告明确: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严禁擅自开展徒步、穿越、登山、露营、探险、打卡采风等活动;一般控制区内开展科普宣传、生态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活动,应符合保护区保护管理要求。未依法履行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在未开放区域开展穿越、徒步、登山、攀岩、露营、越野等户外活动;任何单位、户外俱乐部、领队及个人不得组织、招揽、引导他人违规进入保护区开展上述活动。


公告同时列明法律责任:在核心保护区违法开展户外活动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在一般控制区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生态破坏的,责令限期修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其中核心保护区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一般控制区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此前保护区曾多次发布严禁非法穿越的公告,此次进一步明确了上述责任。




11月6日,记者以游客身份致电四川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小环线中的冷嘎措、三恩措等观景点位不在保护区范围内,自驾前往甲根坝、子梅垭口等不受管控,可正常通行;管控重点集中在贡嘎大环线、勒多曼因穿越线路,由老榆林方向经格西草原的进山通道已封闭,相关徒步、露营活动禁止开展。


记者: 梁成虎
编辑: 李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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