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地发布奖励政策,外卖小哥可举报“脏”外卖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03-16 16:29:43

山西晚报·山河+讯  3月16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检索发现,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对外卖小哥提供网络餐饮违法行为线索给予奖励的公告》,对外卖配送人员提供网络餐饮违法线索给予奖励,并召开骑手代表培训会,希望他们在取餐、送餐过程中发挥“流动哨”作用,重点举报商家后厨环境脏乱、使用过期食材等行为。反映问题的奖励金额为50元至200元不等。


据悉,该公告于3月12日发布。公告明确,奖励对象为在配送过程中发现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真实有效线索的外卖骑手,鼓励其“随手拍”反映食品安全隐患。


奖励标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设定:  


- 举报无资质、无固定场所的经营者通过资质造假、套用许可、虚构地址等方式在平台伪装正规商家的,每条奖励200元;

  

- 举报商家使用过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掺假掺杂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的,或存在“一证多店”、证照地址与实际/取餐地址不符等情况的,每条奖励150元;  


- 举报厨房卫生严重脏乱差,或存在蟑螂、鼠害等问题的,每条奖励100元; 

 

- 举报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未使用食安封签的,每条奖励50元。


每位骑手每日累计奖励不超过300元,每月不超过500元。奖金每日发放总额不超过2000元,按有效线索上报时间先后顺序发放。市场监管部门承诺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此次有奖征集线索活动将持续至5月底。山西晚报山河+记者注意到,2026年6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重点整治“幽灵外卖”等乱象。新规要求平台对商家进行实名登记并开展实地核查,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经营地址与资质;外卖网店名称须与实体门头一致;专营外卖、不提供堂食的商家须在主页显著位置标注“无堂食”;同时倡导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公开加工过程。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获悉,公告发布前,阜宁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向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平台合作代理机构及相关场所提供者发出提醒函,提前部署合规整改工作。




记者: 梁成虎
编辑: 徐梅
一周热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