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期间我省年森林采伐限额244.77万立方米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02-11 20:14:01

山西晚报·山河+讯  2月11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近日下发《关于下达“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明确“十五五”期间我省年森林采伐限额244.77万立方米。


根据相关规定,省林草局编制了“十五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明确“十五五”期间我省年森林采伐限额为244.77万立方米,其中,商品林采伐限额19.35万立方米,公益林采伐限额207.29万立方米,省级不可预见性采伐限额18.13万立方米。商品林采伐限额中,人工林17.29万立方米,天然林2.06万立方米;公益林采伐限额中,人工林94.52万立方米,天然林112.77万立方米。


我省明确,采伐限额是每年采伐林地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各市、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经依法批准占用征收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凭证采伐制度,依法打击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确保全省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质量不断提高、生态功能稳步增强。

记者: 薛建英
编辑: 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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