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送完孩子,电动车被偷了,我找了帽子叔叔,主要是我车筐里好像放了一包掺了老鼠药的花生米啊……”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陈某在多个平台发布短视频,引发网民围观、讨论、转发。
广饶县公安局民警发现该视频后,立即对其内容真实性进行全面核查取证。经查,视频发布者陈某为博取网络流量、追求娱乐效果,通过视频剪辑软件选取网络拼接文案,复制编辑后在多个平台公开发布。
针对视频中陈某讲述的“电动车被盗”“车内放置掺有老鼠药的花生米”“公安机关接警后快速找回被盗车辆”等相关内容,民警迅速与情指中心、属地派出所核实,未发现相关警情,确认陈某所述全部情节无任何事实依据,均为个人杜撰虚构。陈某电动车并未被盗,不存在视频中所述相关情况,内容完全不实。
到案后,违法行为人陈某对其编造并在网络发布不实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陈某编造、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广饶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开展法治警示教育,督促其严守网络法律法规,规范网络行为。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共同构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加强辨别,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