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跳水运动员张家齐和母亲在综艺《我家那闺女2026》中的互动片段引发热议,多个话题冲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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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中,张家齐自曝从10岁起到22岁退役之间的全部收入均由母亲代管,其中13岁时包揽双冠获得的81万元奖金,都未经手就直接进入母亲账户,并透露退役后想拿回部分奖金学习理财,却被母亲以“你不懂理财”为由拒绝。


片段一出,网上争论直接炸开。有人心疼运动员年少拼搏,辛苦赚来的钱自己不能做主;也有人觉得父母代为保管孩子财产,是很多家庭的常态。


那么,未成年人获得的奖金、劳务收入,到底归谁所有?父母有没有权随意支配?孩子成年之后,能不能要求返还这笔钱?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学联律师进行了专业解读。


未成年人获得的奖金、劳务收入,该归谁?


未成年人在合法条件下获得的奖金、劳务收入,所有权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并不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前提下,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张家齐从业正是基于这一法定例外。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情况下,其单位发放的工资、奖金属于劳动报酬,归她本人所有。


同时,我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比赛奖金和训练津贴是张家齐训练比赛的常规收入,她对这类收入的性质和来源有实际认知,因此获得这些收入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行为有效,取得的财产依法归她本人。即便这类收入由监护人代收、代管,也不会改变财产本身的权属性质。


父母可以随意支配孩子的钱吗?


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仅可代为保管子女的个人财产,并不享有财产所有权,无权随意支配孩子的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也就是说,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的财产,唯一合法前提是维护未成年人自身利益,仅可用于未成年人的生活保障、教育训练、医疗健康等必要合理开支。若父母擅自将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挪用于家庭日常开销、个人消费等非子女利益的用途,属于侵害未成年人财产权的违法行为。


成年后是否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是什么?


可以依法要回。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自然人年满十八周岁,即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的法定监护关系依法终止,父母代管子女财产的法律基础随之消失,子女有权要求父母返还全部代管财产及财产产生的合法收益。


除此之外,十六周岁以上、能够以自身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依法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提前自主管理个人财产,要求父母返还代管财产。若父母拒不返还,子女可依法主张返还原物。若父母存在私自处分、挪用未成年人财产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处分财产的限制性规定,属于侵权行为。子女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侵权责任规定,向父母主张损害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子女成年后并非可以无条件取回全部财产。监护人能够举证证明,从子女财产中支出的、真实合理、专属于未成年人的必要开支,可依法予以抵扣,例如专项训练支出、个人生活开销、医疗费用等。扣除合理必要支出后,剩余的全部财产,父母必须足额返还子女本人。


编辑: 胡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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