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凌晨3点,大同市民王先生的手机突然连续震动,短短几分钟内涌入上百条短信验证码,手机几近瘫痪。他不知道,这只是网络黑产中“短信轰炸”软件的一次远程攻击。
这样的场景,正在山西网警的“净网2025”专项行动中逐步成为历史。4月12日,省公安厅公布5起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到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到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一批躲在屏幕背后的“黑手”被斩断。
第一类:公民个人信息成了“商品”,500余万条被倒卖
在大同,韩某某、梁某某开办了一家跨境票务代理公司。表面上是正规生意,暗地里却干着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勾当。
他们从上线非法购买大量邮箱账号,利用航空公司的促销规则,注册航空公司平台账号,通过“薅羊毛”的方式赚取差价。警方查明,涉案资金高达1000余万元,涉及公民个人信息500余万条。顺着这条线索,大同网警深挖扩线,将提供邮箱账号的上线团伙一网打尽。今年3月,韩某某等6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在晋中,张某等人的手法更加隐蔽。他们开办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以“充场拉新”为名发布兼职信息,诱骗求职者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认证各类网络账号。这些账号被非法出售至境外电诈团伙,用于洗钱等犯罪活动。今年2月,张某等8人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网警提示:你的实名认证账号,可能就是黑产链条上的一枚棋子。切勿轻信“注册赚钱”“充场拉新”等兼职诱惑。
第二类:“短信轰炸”软件卖了2000余次,开发者获刑
太原,陈某,一个掌握网络技术的年轻人。他没有把技术用在正道上,而是开发制作了多款“短信轰炸”软件——只要输入目标手机号,就能在短时间内向其发送成百上千条验证短信,让对方手机陷入瘫痪。陈某不仅自己干,还发展多名下线代理,非法提供有偿“短信轰炸”业务。截至案发,该团伙共出售各类“短信轰炸”软件2000余次。去年9月,陈某因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网警提示:技术本身无罪,但用技术作恶,法律绝不会轻饶。
第三类:伪装“外国女性”吸引网民,400余万元流入境外电诈团伙
运城,赵某某等人在网上购买了大量的境外平台账号。他们把自己包装成外国女性,用专业话术吸引外国网民关注,一步步诱骗对方添加境外电诈团伙的网络账号。一旦“上钩”,就由境外电诈团伙实施诈骗。
截至案发,这个犯罪团伙非法获利400余万元。去年12月,赵某某等3人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处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网警提示:网络交友需谨慎,屏幕那头的“漂亮小姐姐”,可能只是骗子精心设计的“人设”。
第四类:旧视频配上新谣言,换来十日行政拘留
去年11月29日,大同网民胡某某为了博取眼球、赚取流量,把2024年云州区地震的一段旧视频重新发布到网络上,并编造“大同半夜3点地震”的谣言。一时间,这条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引发部分市民恐慌。警方迅速介入查明真相。去年12月3日,胡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网警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句不负责任的谣言,可能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
回顾这5起典型案例,山西网警总结出当前网络违法犯罪的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成为网络犯罪的“上游链条”。无论是“薅羊毛”还是“充场拉新”,其本质都是非法获取、倒卖个人信息,为后续的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提供“弹药”。
二是犯罪手法不断翻新,技术化、跨境化趋势明显。从“短信轰炸”软件的开发销售,到伪装外国女性利用境外平台实施诈骗,不法分子正在利用技术手段和跨境操作逃避打击。
三是网络谣言时有发生,个别网民法律意识淡薄。为博流量、蹭热点,不惜编造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最终付出法律代价。
据悉,“净网2025”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持续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省公安厅网警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言一行皆有痕迹。请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不泄露他人隐私,不参与、不协助任何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账号、密码及身份信息,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轻易向陌生人转账汇款。如发现网络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健康、文明、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