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1982年11月颁布施行以来,文物保护法共经过1991年、2007年、2013年、2015年、2017年5次修正,2002年1次修订。作为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文化领域法律,文物保护法对加强文物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修订文物保护法主要把握的原则包括:一是明确文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二是坚持守正创新,在现行文物保护法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实践中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将各方形成共识的内容上升为法律规定;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四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广泛凝聚立法共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写入法律;明确国家支持和规范文物价值挖掘阐释,促进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明确国家支持开展考古、修缮、修复、展览、科学研究、执法、司法等文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