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年度评估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04-15 08:19:03

山西晚报·山河+讯   近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通知:正式启动2025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对象为文化和旅游部认定公布的我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含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不含已丧失传承能力者),评估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估内容围绕七大核心展开,涵盖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妥善保存实物资料,配合非遗调查,参与公益性宣传,传承补助经费使用,参加培训及其他相关情况等,全面考核传承人年度履职实效。

  

评估程序分三阶段推进,首先是传承人自评,需对照2025年度传承协议,登录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管理平台录入情况、上传身份证号命名的PDF格式传承协议,2026年4月24日前完成;其次是市文旅局及省直单位初评,完成评估后向省文旅厅提交评估报告、汇总表、结果登记表、优秀传承材料及2027年度传承协议,2026年5月11日前完成;最后省级审核公示,省文旅厅审核建议结果、征求意见后形成评估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文化和旅游部。

  

通知明确评估要求,各市及省直单位需强化责任、严控质量,杜绝形式主义,客观反映传承实际;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丧失传承能力、取消资格5类,优秀比例不超本地参评人数的20%;同时需及时更新传承人去世等基本信息,核对参评名单。

  

此次评估将进一步规范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管理,激发传承活力,推动山西非遗活态传承与创新发展,助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记者: 马秀凤
编辑: 张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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