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林草局印发《关于支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科学优化林下经济发展空间、盘活森林资源和闲置资产、发展林下经济特优产业、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大政策资金支持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16条措施,为全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在科学优化林下经济发展空间方面,《措施》明确
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森林资源,鼓励各地科学有序开展林下经济活动;
科学划定利用范围实行差别化管控,保障项目合规落地;
优化拓展林下发展空间,开展市县级公益林优化试点,支持各地探索通过合理降低郁闭度拓展林下发展空间的有效路径。
在盘活森林资源和闲置资产方面
提出创新“国有林场+”模式,打造“一场一景、一场一策、一场一业、一场一品”;
推广“林业标准地”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发展林下经济;
规范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推广“村集体+”合作模式。
在发展林下经济特优产业方面
重点扶持林下经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发展,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生产;
加快构建“康养旅游+林下经济”融合发展格局,统筹布局森林康养步道、林下中药材基地和林特产品体验园;
鼓励各地做精做优原生态林产品品质,打造一批辨识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林草特色品牌。
在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方面
依托林草科技“揭榜挂帅”项目和中央财政林草技术推广项目,实施关键技术攻关,示范推广科技成果;
围绕林下种植、养殖、森林康养、生态体验等重点业态,加快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健全完善全链条标准体系;
建立省级专家帮扶制度,充实全省林下经济专家智库,构建“科研院所专家+本土乡土专家”培训体系。
在加大政策资金支持保障方面
落实《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用地规范》,完善旅游用地保障,加大项目投入力度,创新金融保险服务。
《措施》提出,各地可结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发展实际,制定具体细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