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山河+讯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定》,以继续规范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正,构建更为统一、规范、高效、安全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     

《规定》明确,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实行“净地”出让,拟出让的土地必须权利清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不具备“净地”条件的,不得进行土地出让。

全省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和其他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租赁型商品住房用地)全部实行网上交易。

《规定》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程序主要包括公告发布、竞买申请、网上竞价、竞得入选人确定、资格审核、成交确认和结果公示等。其中,出让公告、出让文件须在网上拍卖日、网上挂牌起始日20日前公开发布。申请人应当在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数字证书,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注册绑定、提交竞买申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等,取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拍卖实行限时竞价、递增报价方式。同一竞买人可连续或多次报价。

《规定》指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以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限时竞价截止时,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和公告规定提交的相关资料,到交易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公告交易。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凭出让合同及相关资料办理竞买保证金转为地价款手续,或按出让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规定》强调,交易机构负责对网上交易活动及竞买人竞买过程中的信用信息、交易记录及其他交易信息等进行记录;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出让人,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活动中的所有交易记录、信息、数据等,网上交易系统应自动存档备查。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过程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相关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规定》自2026年6月18日开始施行,有效期为5年。

记者: 薛建英
编辑: 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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