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晚报·山河+讯 国庆假期,群众走亲访友、聚餐聚会活动增多,酒醉驾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突出。为持续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10月3日,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国庆假期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两起饮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0时许,执勤民辅警在老台运线开展夜间巡逻整治时,发现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轨迹异常、形迹可疑,随即对其拦停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任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经进一步核查,任某仅持有C1驾驶证,不具备摩托车驾驶资格,同时存在饮酒驾驶、车辆未悬挂号牌上路、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等三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其多项违法行为给予合并执行罚款1500元、记30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1时许,民辅警在稷西线与丰喜路交叉口设卡执勤时,发现号牌为晋M****6的小型轿车临近检查点时刻意减速,意图掉头规避检查。执勤民辅警立即上前拦截核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乔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酒后骑行、准驾不符、无牌上路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自觉摒弃酒驾醉驾交通陋习,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守法、平安出行。下一步,稷山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加大昼夜巡查频次,精准查纠各类交通违法,严厉打击酒醉驾突出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国庆假期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