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升有降、动态调整 我省出台新政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06-30 10:19:46

山西晚报·山河+讯  近日,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山西医疗服务价格将实行“有升有降、动态调整”原则,实现群众就医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持续、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三方平衡。
  

此次新政核心重塑全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围绕“总量调控、动态调整、项目管理”三大机制推出一揽子举措,清晰划定价格升降赛道。调价层面,我省将优先上调技术劳务占比高、成本和价格偏离的医疗服务项目,重点向薄弱专科倾斜;同步降低量大价高、区域价格差异大和以设备物耗为主的检查检验和大型设备治疗价格。通过“一升一降”,逐步调整优化价格项目结构,引导医疗机构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
  

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全省将对现有收费项目合并同类项、清退冗余项目,统一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让收费标准与诊疗操作细节解绑,使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新旧项目转换遵循“价格平移对接”原则,结合历史定价、邻省价格合理核定政府指导价,避免调价波动过大,保障群众单次就医费用总体平稳。
  

针对医疗新技术落地,新政推动符合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新医疗技术服务,加快推进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对于优化疾病诊疗方案或填补诊疗空白的重大创新技术,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实行单报快审,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发展。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我省要求各级医保、卫健、财政部门要加强协同,不断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强化政策落实效果监督指导和跟踪评价,引导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医疗价格管理能力建设,严格规范诊疗行为,促进医疗服务创新发展,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记者: 武佳 实习生 张奕涵
编辑: 徐梅
一周热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