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介绍,新政策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便利优质企业涉外员工薪酬用汇、简化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4项便利化措施,覆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涉外员工、跨国公司资金统筹等领域和业务场景,进一步满足了企业多元化跨境贸易结算需求。
新政策原则上要求银企合作满2年,但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放宽了准入限制,允许银企合作可不满2年。同时,原来要求银行近3年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原则上均在B+(含)以上,现在放宽至原则上均在B(含)以上且至少两年为B+(含)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