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接单、居家办公、薪酬丰厚……当这样的程序员岗位摆在面前时,不少技术从业者以为找到了理想的工作。然而,看似轻松的“线上兼职”背后,可能暗藏着刑事红线。9月21日,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特殊的诈骗案,被告人张某作为一名程序员,因给诈骗团伙搭建、维护虚假网站,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案情回溯:

从“求职应聘”到“诈骗帮凶”

  

2021年,张某通过互联网向某网站平台投递简历,应聘程序员岗位。不久后,他被一名不明身份的人员招聘,开始从事网站维护工作。起初,张某并未察觉异常,以为只是一份普通的线上兼职。2022年10月,张某加入一个由不明人员设立的群组,通过该群组接受任务、领取报酬。此时,他已逐渐意识到自己维护的网站并非合法平台,而是可能被上家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虚假网站。然而,在利益驱使下,张某并未收手,而是继续伙同其他线上人员共同进行网站的搭建和维护工作。

  

经查,2024年1月6日,被害人涂某通过点击张某参与维护的虚假网站进行投注,被骗共计21000元;次日,被害人陈某同样通过该虚假网站投注,被骗共计86000元。两名被害人合计损失超过10万元。案发后,张某退还涂某21000元,退还陈某50000元,并取得了两名被害人的谅解。

  

法官说法:

技术中立不等于行为中立

  

忻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为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搭建非法网站并提供技术支持,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张某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结合忻府区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网络技术本身不违法,但技术服务的用途决定了行为性质。”本案承办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少技术从业者抱有“我只是个写代码的,又没直接骗人”的侥幸心理,误以为“拿工资干活”就能置身事外。然而,只要明知服务对象在实施诈骗犯罪,仍提供关键技术支持,就会构成诈骗共犯,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广大技术从业者,在求职、接单时务必核实招聘方资质与业务合法性,对境外隐秘接单、维护无资质网站的工作保持高度警惕。“你以为自己只是‘技术工具人’,实际上已经成为诈骗链条上的一环。”法官说。

  

法官提醒:

技术从业者如何避免“踩雷”?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线上兼职、远程办公成为不少技术从业者的选择。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趋势,以“高薪兼职”为诱饵,招募技术人员为其搭建、维护诈骗网站。对此,法官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核实招聘方资质。在接单前,应通过正规渠道查询招聘方的工商注册信息、业务范围等,判断其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对于无法提供明确资质证明的招聘方,应保持警惕。

  

第二,警惕“异常高薪”。如果一份兼职工作的薪酬明显高于市场水平,且工作内容简单、要求模糊,很可能存在猫腻。天上不会掉馅饼,高薪往往意味着高风险。

  

第三,关注工作内容合法性。如果发现自己维护的网站涉及博彩、投资理财等敏感领域,或者网站内容存在虚假宣传、诱导充值等特征,应立即停止服务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四,保留证据,及时脱身。一旦意识到自己可能卷入违法犯罪活动,应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争取宽大处理。

  

除了技术从业者,普通群众同样需要提高警惕,切勿点击陌生博彩、投资理财类网站链接;警惕“高收益、稳赚不赔”为诱饵的宣传,避免财产损失;如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

  

技术本身没有善恶,但使用技术的人必须守住法律底线。希望每一位技术从业者都能引以为戒,在求职、接单时多一份警惕,少一份侥幸,莫让“只是打工”成为违法犯罪的开脱之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记者: 杨晶
编辑: 张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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