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牌友”做局,他输了40多万元 警方:涉嫌诈骗,已刑拘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08-18 09:19:07

山西晚报·山河+讯   打了几次牌,输了40多万元,刘某一直以为自己“手气不好”。直到警方破了案他才明白——牌桌上不是运气差,是有人动了手脚。8月17日,运城盐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姚孟打击专班破获一起以牌局为工具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朱某、支某、古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6月以来,刘某在盐湖区内多次参与牌局活动。几场牌打下来,他输多赢少,前后搭进去40多万元。起初他只当自己运气不好,直到次数多了、输的金额大了,才慢慢起了疑心。警方介入后查明,与刘某同桌的3名女子——朱某、支某、古某,根本不是“牌友”,而是一个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她们事先约定好隐蔽的交流方式,在牌局中相互配合、互通信息,通过人为操控牌局结果提高自身胜率。刘某以为自己是在跟运气较劲,实际上是在跟3个人打配合。40多万元就这样一点一点被“赢”走了,诈骗所得由3人平分。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支某、古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打牌“出千”,到底是赌博还是诈骗?同样是牌桌上动手脚,为什么有人被认定为赌博,有人被判诈骗?对此,相关法律人士解释:当牌局的结果不再取决于“运气”,而是被人为操控时,案件的性质就不再是赌博,而更可能构成诈骗。简而言之,赌博靠的是运气,诈骗靠的是手段。把受害人的钱通过作弊手段“赢”走,本质上是一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赌博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仅危害个人和家庭,还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落入诈骗陷阱。一旦发现疑似赌博或利用赌博进行诈骗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记者: 辛戈
编辑: 张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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