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破除技能人才流动壁垒,促进技能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减轻劳动者重复考证负担。
此次新规明确了多项简化便民政策。劳动者持有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任一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申办其余部门相应证书时,若无特殊规定,可免安全作业培训(或安全技术培训)、免理论考试,简化取证流程。对已取得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或者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可视同其技能水平达到相应职业(工种)初级工(五级)或中级工(四级)水平,可按规定向人社部门遴选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一技能等级认定。全省还将积极探索“一试多证”模式,一次考试同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评价效率。
我省将健全人社部门统筹、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依托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和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证书查询链接所涉证书信息平台,实现随时随地核验证书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