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物“活起来” 文物安全是保护红线
山西晚报·山河+发布时间:2026-01-12 22:46:32

文物工作在传承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动不可移动文物有效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应当合理确定开放时间和游客承载量,并向社会公布,积极为游客提供必要的便利”等,规定文物收藏单位应“通过借用、交换、在线展览等方式,提高馆藏文物利用效率”等。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着眼于文物价值挖掘阐释和文物合理有效利用,在总则中作出原则性规定,并在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等分章作出具体规定。

  

此外,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还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促进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研究、支持开展文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为最大限度确保文物安全,本次修订通过增加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设定不同档次处罚、提升罚款金额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法律震慑力。


本次修订明确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可以采取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在加强行政监管的基础上,增加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群众投诉举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等内容。

记者: 孙佳森 综合整理
编辑: 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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