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捐了好几年的钱,一个电话都没给我打过,我才停了一个月,这电话一下子就打过来了。”
据封面新闻报道,9月6日,刘女士发视频称,自己因甜品店生意不景气,停止了坚持多年的月捐。但是从她一停捐开始,就有某基金会和机构的电话打来,对方工作人员询问“请问是什么原因导致您上个月开始停止捐赠了”,刘女士说“没钱了”。对面传来“扑哧”一声笑,然后她挂了电话,对方再没打来过。
刘女士表示很心寒,月捐数年“无人问”,停捐一月遭“催捐”。

刘女士表示,发视频的初衷是想说,普通人基于善意去捐赠,这份善意不该被道德绑架。“我不是任何公益机构的监督人,也没有执法权,我就是一个普通的捐赠人。很多人可能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只是没办法发出来。我刚好有拍视频的习惯,所以说了出来,仅此而已。这并不代表我要对谁提出什么主张。”
事件发酵后,有多名网友也在评论区晒出同款经历:有网友称停捐后同样接到“问责”电话,更有甚者被机构设置了捐款“KPI”,捐满额度可获赠小礼物,一天内竟被打来四五个催捐电话。






律师解读合理回访与骚扰式催捐的合规边界
9月7日,澎湃新闻就相关情况咨询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刘凯律师,其从法律层面解读公益捐赠的权利义务与合规要求。
刘凯律师表示,慈善机构的月捐本质上是捐赠人通过平台开通的持续性捐赠及自动扣款安排,属于基于自愿原则作出的捐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确立的慈善活动自愿、诚信、非营利等原则,捐赠人对于尚未履行的后续捐赠,原则上享有自主决定是否继续捐赠的权利。对于仅通过平台开通、且可以自主取消的月捐安排,捐赠人原则上可以关闭自动扣款、停止后续捐赠,通常无需向公益机构说明停捐原因,也无法律规定的统一提前告知义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月捐的具体法律性质仍应结合捐赠页面、平台规则、电子协议以及捐赠人是否作出明确承诺等具体情况判断。若捐赠人已经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捐赠协议,或者通过互联网、媒体等方式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开捐赠承诺,则应当按照相关协议或者法律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并不当然适用普通月捐可以随时停止的规则。
针对争议核心的“停捐致电”行为,刘凯律师解读合理回访与骚扰式催捐的合规边界:公益机构在捐赠人停捐后,进行适度、必要的服务性回访,例如核实是否存在操作失误、是否需要服务协助、是否愿意继续关注公益项目等,原则上属于正常服务范畴,并不当然违反法律规定。
但如果捐赠人已经明确告知停捐原因,并明确表达不再继续捐赠或者不希望继续接受联系的意愿,机构仍反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甚至通过质问、讽刺、贬损或者道德施压等方式苛责捐赠人、质疑其停捐行为、否定其过往善意,则可能超出合理服务和正常募捐的边界。
“将捐赠人视作‘持续筹款客户’、忽视公益服务本质的运营模式,严重背离慈善公益的初心。”刘凯律师表示,真正应该被“紧盯”的,应该是善款怎么使用,而不是捐赠人什么时候停止捐款。